| 经营范围: |
一、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机电行业、资源开发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。二、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(经董事会一致通过),向其提供下列服务:1、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、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、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、元器件、零部件,并提供售后服务;2、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,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;3、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在公司内设立研修中心,为其提供技术培训、市场开发和咨询服务;4、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、仓储等综合服务;5、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。三、在公司内部建立研究与开发中心,从事其投资领域内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。四、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、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。五、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。 |